西北工业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900名。其中电子信息学院拟招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13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应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职高专与本科之间相差课程进修的成绩证明,以及公开发表过的相当于报考学科、专业学士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报名时必须选择我校为报名点,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同等学力考生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报考点在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凭有效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4.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未经审核者,报考无效。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经网上确认,报考无效。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01 数学(一)④827 信号与系统。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nwpu.edu.cn。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二)复试
复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科目:复试时选电路与系统方向的考生复试科目是:电路基础;复试时选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方向的考生复试科目是:电磁场与电磁波;复试时选通信与信息系统方向的考生复试科目是:通信原理;复试时选信号与信息处理方向的考生复试科目是:数字信号处理;复试时选系统工程方向的考生复试科目是:航空电子系统与控制,同等学力加试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综合控制原理四门中任选初试未考过的两门。
五、录取
我校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凡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请在报考前查询硕士招生目录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报考资格、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七、学制、培养费及住宿情况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6万
(三)住宿情况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注:本招生简章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如有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